为纪念1949年底至1950年初,在金堂解放过程中解放军第十九师部队和地方征粮工作队在赵家、竹篙、擦耳岩、太平西禅寺等剿匪、平叛和征粮工作中牺牲的革命烈士,1957年建成烈士陵园,并将分散安葬的烈士遗骨移葬于陵园内。烈士陵园占地面积为2542平方米,坐北向南,四周砌有砖墙护墓,园中竖有“革命烈士纪念碑”,高11.5米,碑的两边分别刻有1959年春由陈梵先生题写的“永垂不朽”、“浩气长存”题词。
1988年6月30日,烈士陵园被金堂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2010年3月20日,被批准为县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、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,2013年12月31日成功申报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。